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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08-4-28

浙教电传〔2008〕58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二届

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14号),为使全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

    根据活动需要和有关学校的申请,经研究,全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省级展演活动由下列单位承办:

    艺术表演类节目省级展演由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承办;

    艺术作品展和艺术教育论文报告会由浙江师范大学承办;

    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展由浙江财经学院承办。

    请各承办学校加强领导,明确职能部门,组织工作班子,拟定承办方案,确保省级展演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有关节目、作品、论文和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严格按通知要求,于6月底前将艺术表演节目、艺术作品、校长书画摄影作品、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和优秀组织奖申报材料分别报送有关单位:

    1.艺术表演类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报送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处。地址:杭州滨江区滨文路518号,邮编:310018,联系人:郑园全,联系电话:0571-87150064,87150087,13858002202,E-mail:zyq0118@126.com。

    2.艺术作品类作品报送到浙江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学工办。地址:金华市北山路299号,邮编:321004,联系人:王亚萍,联系电话:0579-82282312(办公室),0579-83356704(小灵通),E-mail:wyp@zjnu.cn。

    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送到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学工办。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邮编:321004,联系人:徐颖,联系电话:0579-82282303(办公室),13566997960,E-mail:xy@zjnu.cn。

    4.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到浙江财经学院艺术学院。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邮编:310018,联系人:瞿雅峰,联系电话:0571-87557413,13515717998,E-mail:quyafeng@126.com。

    5.学校优秀组织将申报材料报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陈黎明,联系电话:0571-88008737(办公室),0571-88008736(传真),13003687315,E-mail:wangzq@zjedu.org。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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